环境部对豁免危废新要求,及最新国标危废标志牌式样图!罚款10万起步,速看!

环境部对豁免危废新要求,及最新国标危废标志牌式样图!罚款10万起步,速看!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正式施行: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本清单各栏目说明: 1.“序号”指列入本目录危险废物的顺序编号; 2.“废物类别/代码”指列入本目录危险废物的类别或代码; 3.“危险废物”指列入本目录危险废物的名称; 4.“豁免环节”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的环节; 5.“豁免条件”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应具备的条件; 6.“豁免内容”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的内容; 7.《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有其他豁免管理内容的,按照该目录有关规定执行; 8.本清单引用文件中,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清单。 从上可以看出:盛装废矿物油的废铁质油桶属于900-041-49类废物,盛装矿物油的废铁质油桶属于900-249-08类废物。两类废物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盛装废矿物油,后者是盛装矿物油。本条款豁免的是900-249-08类废物,而900-041-49类废物由于其所盛装的废矿物油组分复杂,利用过程环境风险较大,因此未被纳入豁免管理,故不在该条豁免范围内。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不仅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还对法律责任专章进行了扩充完善,加大了对固废管理不合规的处罚力度,并且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执法措施。 其中新固废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惩重罚”方面达到了新高度,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是旧固废法的10倍,特别是“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这一违法法行为。 旧固废法规定“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而新固废法要求比旧版固废法更加严厉,不仅需要“设置”,还应该“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若不规范,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以下罚款!ABOUTCASE处罚案例 江苏省 01 南通某木业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日,如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南通某木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有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液、漆渣、废活性炭产生,危险废物仓库内存放着废包装桶,但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网上申报,危废仓库和危废仓库内存放的废包装桶也都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照新固废法的规定,对该企业的两个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12万元整,合计24万元。 02 苏州太仓浏河镇新塘管理区某喷涂企业2020年9月1日,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执法局二中队对浏河镇新塘管理区某喷涂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该公司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根据相关规定,对该企业的上述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03 常州新北车辆配件生产企业 2020年9月1日,常州新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一家车辆配件生产企业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贮存场所内废漆渣、含漆废物(纸板、抹布、手套)、废过滤棉贮存在吨袋内,吨袋及上述危险废物表面未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随后,新北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其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04 南通市海门道具生产企业 2020年9月1日,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执法局执法人员在一家道具生产企业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厂区西北角地面上约有100公斤漆渣露天堆放,此外,厂区木工车间内堆放有约150只废油漆桶。执法人员调阅企业环评资料发现,企业产生的漆渣及废油漆桶均属于危险废物。随后,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该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将被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05 连云港市中元包装有限公司 2020年9月4日,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连云港市中元包装有限公司开展日常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危废贮存场所以及内部存放的废油墨桶、废胶黏剂桶均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公司的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将面临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省 06 浙江台州某固体废物收集公司 9月1日台州椒江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章安街道某固体废物收集公司时发现,原料桶、漆渣、污泥、废过滤棉、废树脂、废活性炭和废油污等多种危险废物,共计60吨左右,堆放在车间里,但均未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志,涉嫌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对该公司做出了罚款14.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上述的处罚案件中巨大的罚款金额给各产废企业敲响了警钟,关于危废标识牌的正确设立已经不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小事。那么产废企业该如何有效避免“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该法律规定带来的处罚风险呢? 危险废物标识标签(两种:危险废物暂存间警告标识标志&危险废物标签)  1、(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警告标识标志标志附件A-1) 小贴士: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暂存间为房屋的,应将危险废物警告标识固定于房屋外面门的一侧,靠近门口适当的高度上;当门的两侧不便于固定时,则固定于门上水平居中、高度适当的位置上。2、(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警告标识标志标志附件B-1)小贴士:(1)当危险废物贮存于库房一隅的,要设置明显隔离带(如图),并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固定在对应的墙壁上,或设立独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识;(2)当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在两种及两种以上时,危险废物标签的张贴或系挂应与其分类相对应。3、(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警告标识标志附件) 小贴士:(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暂存间)建有围墙或防护栅栏,应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固定于围墙或防护栅栏比较醒目、便于观察的位置上。 4、(适合于室内外独立摆放或树立的危险废物标签)二、包装容器标签(粘贴于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的危险废物标签)(系挂于袋装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小贴士:(1)当危险废物为容器盛装的,盛装容器上必须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当采取袋装危险废物或容器外壁不便于粘贴险废物标签时,则应在适当的位置系挂危险废物标签牌。常见错误标识(危险废物标签要求同附件A-1、标识--骨头应该由两根变为一根): 三、医疗废物警示标志: (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暂存间或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警示标志) (医院科室医疗废物收集点警示标志) (医疗废物转运车警示标志) (医疗废物警示标志) 注: 带有警告语的警示标志的底色为包装袋和容器的背景色,边框和警告语的颜色均为黑色,长宽比为 2:1,其中宽度与警示标志的高度相同。2、警示标志和警告语的印刷质量要求油墨均匀;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准确,套印误差应不大于 1mm。 四、危险废物种类及符号解释危险分类一共分为八种,分别为爆炸性,有毒,易燃,有害,助燃,腐蚀性,刺激性以及石棉。光看图片是不是难以理解?还不知道危险废物标签如何填写?没关系,这边举个例子您就懂了。像常见的废酸废碱这种有刺激性气味的,它的危险类别就是刺激性,因为其酸性碱性的强弱,所以其可能会带有一定的腐蚀性,一些废溶剂如乙醇、甲苯,其危险类别就是易燃性。当然,对危险废物的成分判定不能一概而论,还要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而定,有些情况下其产生的危险废物成分可能会比较复杂。下面我们来看看不同的危险废物有哪些危险分类: 常见的不相容危险废物: 好了,言归正传,具体危险废物标签填写过程中,让我们看看重点应该注意哪些细节:  所有包装容器、包装袋必须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标签填写上文字字体为黑色、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为啥为黄色,小编知道!跟红绿灯一样嘛,起到提醒的作用);  危险废物标签应稳当地贴附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的适当位置,并不被遮盖或污染使其上的资料清晰易读、清晰易读、清晰易读,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要谨记!  如使用旧的容器或包装袋盛装危险废物,应确保容器或包装袋上的旧标签全被去除或有效遮盖;  危险废物标签填写要提供下列说明:“危险废物”字样,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主要化学成分或商品名称、危险类别、安全措施等。 以废有机溶剂实际操作下,危废标签如何填写 第一步,填写危险废物主要成分、名称;第二步,根据实际的成分查找对应危废分类或者按最强的危险属性选择危险类别,此处我们的危废废物类别就定为有害性第三步,完善相关信息。环  

09

2021

/

04

环境监测人员考核参考试题(实验室套题二)

环境监测人员考核参考试题(实验室套题二) 今天分享实验室套题二 包含填空题、判断题、选择题、问答题和计算题 仅供参考 内容不断更新,请大家持续关注生态环境监测公众号,加星才好找哦~ 部分试题如下:  一、填空题  1 .分光光度法测定样品时,比色皿表面不清洁是造成测量误差的常见原因之一,每当测定有色溶液后,一定要充分洗涤。可用________涮洗,或用__________浸泡。注意浸泡时间不宜过长,以防比色皿脱胶损坏。 答案:相应的溶剂 (1+3)硝酸 2 .电化学电池中,发生氧化反应的电极称为_______极,发生还原反应的电极称为_______极。 答案:阳 阴 3 .正式滴定操作前,应将滴定管调至“0”刻度以上约0.5 cm处,并停留1~2min,然后调节液面位置;停留1~2 min的目的是为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次滴定最好从“0”刻度或接近“0”刻度开始,这既是为了保证有足够量的溶液供滴定使用,又是为了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使附在管上部的溶液流下 减小(平行)滴定误差 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挥发酚是指能与水蒸气一并蒸出的酚类化合物,定义为______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出口取样,一级标准挥发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_______mg/L。 答案:二 0.5 5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中萃取分光光度法的检出限为______mg/L,测定上限为 ________mg/L。 答案:0.0003 0.04 6 .水样的pH值最好现场测定。否则,应在采样后把样品保持在0~4摄氏度,并在采样后_______ h之内进行测定。 答案:6 。。。略   二、判断题  32 .标准氢电极是参考电极的二级标准。( ) 答案:错误 正确答案为:标准氢电极是参考电极的一级标准。 33 .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值,计算过程中应保留5位有效数字,报出结果应取4位有效数字。( ) 答案:正确 34 .滴定终点与滴定反应的理论终点不一定完全相符。() 答案:正确 35 .重量法测定水中的悬浮物是一种近似方法,只具有相对评价意义。() 答案:正确 36 .高锰酸盐指数可作为理论需氧量或有机物含量的指标。() 答案:错误 正确答案为:因为高锰酸盐指数只能氧化一部分有机物,所以高锰酸盐指数不能作为理论需氧量或有机物含量的指标。 。。。略   三、选择题  79 .________ 厂排放的废水中需监测挥发酚。() A.炼油 B.肉联 C.汽车制造 D.电镀 答案:A 80 .一般分光光度计吸光度的读数最多有________位有效数字。( ) A.3 B.4 C.2 答案:A 81 .下列物质暴露在空气中,质量不会增加的是:________。( ) A.浓硫酸 B.无水氯化钙 C.生石灰 D.草酸 答案:D 82 .利用分光光度法测定样品时,下列因素中________不是产生偏离朗伯–比尔定律的主要原因。( ) A.所用试剂的纯度不够的影响B.非吸收光的影响 C.非单色光的影响 D.被测组分发生解离、缔合等化学因素 答案:A 83 .分光光度计吸光度的准确性是反映仪器性能的重要指标,一般常用________标准溶液进行吸光度校正。( ) A.碱性重铬酸钾 B.酸性重铬酸钾 C.高锰酸钾 答案:A 。。。略   四、问答题  127.测定水中高锰酸盐指数时,水样采集后,为什么用硫酸酸化至pH<2而不能用硝酸或HCl酸化? 答案:因为硝酸为氧化性酸,能使水中被测物氧化;而盐酸中的氯离子具有还原性,也能与高锰酸钾反应,故通常用硫酸酸化,稀硫酸一般不具有氧化还原性。   128.适合容量分析的化学反应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案:(1)反应必须定量进行而且进行完全; (2)反应速度要快; (3)有比较简便可靠的方法确定理论终点(或滴定终点); (4)共存物质不干扰滴定反应,或采用掩蔽剂等方法能予以消除。   129.如何检验含酚废水是否存在氧化剂?如有,应怎样消除? 答案:在采样现场将水样酸化后,滴于KI-淀粉试剂上,如出现蓝色,说明存在氧化剂,应及时在水样中加入过量硫酸亚铁铵除去。 。。。略   五、计算题  158.测定水中高锰酸盐指数时,欲配制0.1000mol/L草酸钠标准溶液100 ml,应称取优级纯草酸钠多少克?(草酸钠分子量:134.10) 答案:X=0.1000×(134.10×1/2)×100/1000 =0.6705(g) 。。。略

09

2021

/

04

我省危化行业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我省危化行业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办法》,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山西省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企业经济属性和生产规模等进行分级,根据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进行分类,对全省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医药生产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办法》规定 分级监管 根据企业经济类型和规模大小,对企业进行分级,对不同级别的企业分别由省、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归口监督管理。 其中,对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医药生产企业,由省级负责中央驻晋企业(分公司、子公司)、省属企业(总公司、分公司)的安全监管;由市级负责中央驻晋企业(分公司、子公司)所属各生产单元、省属企业所属各生产单元和市属企业的安全监管;由县级负责其他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 对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由省级负责中央驻晋企业(分公司、子公司)、省属企业(总公司、分公司)的安全监管;其他经营企业分级监管办法由市级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报省应急管理厅备案后执行。 无储存的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可不分类,但应明确分级监管部门、检查频次和监管责任。   《办法》规定 风险分类 根据我省制定的《山西省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医药生产企业安全风险分类指南》,将企业安全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分为A(红色)、B(橙色)、C(黄色)、D(蓝色)四类(A类为重大风险、B类为较大风险、C类为一般风险、D类为低风险)。 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类实行动态管理,一般采用逐级升降的形式。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由负责分级监管的应急管理部门重新确定其安全生产类别。具体内容包括:当年发生导致人员重伤或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完成的;企业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负责分级监管的应急管理部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系统无故连续3天离线或连续2天未进行安全承诺的;已纳入分级分类监管企业存在改、扩建行为的; 企业主要负责人2次无故不参加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指导服务、日常监管检查反馈会议的。 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工作原则上每三年开展一次。企业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的类别升降情形的,由负责分级监管的应急管理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改变企业类别。对年度企业安全风险类别出现调整的,由省、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年底前集中公告一次。   《办法》规定 实施差异化管理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安全生产分类评定结果,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对A类企业实行重点盯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未落实整改措施不得生产作业;对B类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C类企业实行日常监管,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D类(蓝色)企业实行服务指导,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制定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时,要根据企业类别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加强对A、B类企业的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各类别企业的检查频次不得低于本实施办法的最低频次。

09

2021

/

04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国家标准物质专项监督检查方案》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国家标准物质专项监督检查方案》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物质专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国家标准物质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落实国家标准物质研制和生产机构主体责任,提升国家标准物质供给质量和效益,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根据《行政许可法》《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国家标准物质专项监督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1年3月25日 国家标准物质专项监督检查方案 国家标准物质是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用于统一全国化学、生物等领域量值的重要依据。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国家标准物质监管力度,落实国家标准物质研制和生产机构主体责任,提升国家标准物质供给质量和效益,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标准物质专项监督检查。 一、总体要求 依照《行政许可法》《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标准物质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取消标准物质制造许可加强后续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通过专项监督检查,以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全面排查更新国家标准物质研制和生产机构信息,进一步摸清国家标准物质研制和生产机构的设施、人员和分析测量仪器设备等情况,深入排查国家标准物质量值和质量安全风险,维护国家标准物质量值准确有效,优化提升标准物质计量溯源能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计量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国家标准物质研制和生产机构主体责任。各研制和生产机构要按照《行政许可法》《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标准物质管理办法》以及标准物质研制、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计量技术规范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重点对生产设施、技术人员状况、分析测量仪器设备、实验室条件、标准物质技术指标、保障统一量值需要的供应能力和措施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及时逐一落实整改,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降低和消除风险隐患。各研制和生产机构应及时填报《国家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自查表》(附件1),并按照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自查表、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等相关材料。 (二)强化国家标准物质研制和生产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获得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机构清单以及标准物质研制和生产机构自查情况,制定专项监督检查方案,以涉及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医疗卫生、贸易结算等方面的国家标准物质为重点,抽取30%左右的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国家标准物质研制和生产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组建检查小组,可邀请标准物质技术专家作为检查小组成员,提供技术支持。重点检查研制和生产机构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是否存在销售超过有效期的标准物质情况;是否存在编造、假冒国家标准物质证书或编号的行为;是否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的行为;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或滥用“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超出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范围生产和销售国家标准物质的行为;每批标准物质是否具有制备、定值原始记录等。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现场取证工作,对列入监督检查清单但未能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要做好详细记录,严格跟踪,并开展后续监督检查。现场监督检查表(见附件2)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参照。 (三)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在标准物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照《行政许可法》《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等依法依规及时进行查处。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有关国家标准物质研制和生产机构限期整改并验收。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风险预警,对投诉举报较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加大监管力度。 (四)加强政策技术帮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靠前服务,深入了解国家标准物质研制和生产机构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政策诉求,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计量技术规范宣贯解读,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技术帮扶,鼓励相关单位参加国家标准物质研制和生产方面的培训,建立相应管理体系,切实提高质量保障能力水平。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1年5月31日前,督促国家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并进行整改。 (二)第二阶段: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第三阶段: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对监督检查存在不合格项的,国家标准物质生产研制机构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要求报送到组织检查的市场监管部门。整改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整改不合格。 (四)第四阶段: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15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 具体时间安排可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适时作出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全局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专项监督检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内部高效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抓好落实。要坚持开门搞检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强化社会共治。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手段,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国家标准物质研制和生产机构法制意识和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深入宣传解读政策措施,同时及时查处严重违法行为,提高国家标准物质监督检查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压实研制和生产机构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国家标准物质规范化生产和供应,保障全国量值准确可靠。 (三)强化工作纪律。专项监督检查要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 请各省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将本地区国家标准物质专项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发现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形成报告,连同本地区获得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机构及获证标准物质清单、标准物质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见附件3)于2021年10月20日前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涉及案件查处信息抄报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 附件: 附件1 国家标准物质研制和生产机构自查表 一、基本信息 法人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一致) 单位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质量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联系电话               二、获得定级的标准物质情况 标准物质编号 标准物质名称 定级证书号 批准年份                                                                                                                                 三、自查内容 序号 自查项目 存在风险和问题的描述或说明 1 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是否为依法成立,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授权文件: (1)企业单位应取得商事登记的营业执照; (2)事业、机关应取得编办批准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社团法人应取得民政部”批准的社团法人证书; (4)其他组织应当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2 是否具有文件化的内部标准物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3 是否具有生产相应标准物质所需要的测量设备、设施和人员。     4 是否具有内部定值测量能力。     5 是否具有满足环境条件等要求的专用标准物质储存场所或空间。     6 标准物质研制报告、定级证书等技术资料是否妥善保管。     7 是否具有保障统一量值需要的能力和措施。     8 量值及不确定度技

09

2021

/

04

最新HJ759标准解读

最新HJ759标准解读 3月17日,环保部发布《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旨在代替HJ759-2015。 最新的HJ759 较现行HJ759-2015标准方法做了哪些更新呢? 首先,现行HJ759-2015标准方法,得到了广泛应用,解决了之前测定方法凌乱、多类组分无法同时检测的困境。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现行标准已经无法满足仪器不断更新的需求,导致后面推出的新技术浓缩仪无法被积极有效的应用起来,当然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标准方法的有效使用。新标准删除气体浓缩仪的限定条件和具体的条件参数,减少对浓缩工作原理的单一化要求,强调浓缩仪功能,增强对满足使用要求的不同工作原理浓缩仪的兼容性。在原来液氮制冷浓缩仪基础上,新增加了电制冷浓缩仪和毛细管浓缩仪,适应了仪器不断更新的趋势。 其次,现行标准技术细节不够细化,对样品采集后的完好性及有效性、湿度对样品保存及分析的影响、采样罐的清洗、气密性及惰性等对样品保存的影响等没有进行研究和说明,导致实际使用过程无法避免采样失败、保存不当等问题,影响了样品分析的准确度。 新标准增加了瞬时采样的时间范围;细化不同规格采样罐基于不同采样时间的恒定采样流速,并增加恒定采样流量的计算公式;“仪器和设备”中增加自动采样器;增加标气罐加湿要求和提供加湿方式;增加采样前对过滤器和流量控制器的性能检查步骤以及在“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中对流量控制器的性能检查要求,提高采集样品的代表性;增加采样罐被抽至真空后的保存时间和清洗完采样罐的抽检频次;在“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中增加采样罐气密性检查和惰性检查的内容。提高了采集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保障样品分析的准确度。 再次,新标准删除目标化合物中甲硫醇和甲硫醚2种组分,目标物由67种改为65种。 最后,新标准增加了“SIM”扫描方式的方法检出限和标准曲线。 最新HJ759标准适用范围 最新HJ759标准提到的非制冷吸附剂型浓缩仪,您了解吗? ENTECH 7200CTS 作为新兴非制冷吸附剂型浓缩仪参与了新标准的测试与验证。 当然,ENTECH 7200 液氮制冷低温型浓缩仪作为传统浓缩方式浓缩仪也参与了本标准的测试及验证。 传统大气浓缩仪主要通过低温、吸附剂选择性和低温与吸附剂结合等技术或原理,实现对N2、CO2、CO与水分的去除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富集和聚焦进样的功能。 ENTECH 7200 作为HJ759-2015标准的硬牌战将,相信大家已经很了解了,作为ENTECH的代理商,下面就让小编隆重给大家介绍一下技术新秀——ENTECH 7200CTS 非制冷大气浓缩仪吧! ENTECH 7200CTS采用多毛细管柱捕集系统(MCCTS)专利技术,该系统无需液氮或复杂的电子制冷,可以精确浓缩沸点在-50->230℃范围的气体挥发性有机物。先进的定量技术使其拥有了无与伦比的重现性;该系统还具超级除水能力,不受样品湿度的影响,无需低温除水,大大提高GCMS灵敏度和稳定性等优点;无需制冷剂,每年为实验室节省成千上万元的消耗。   本标准中ENTECH 7200CTS毛细管柱浓缩仪采用35℃非制冷捕集样品,并将传统浓缩方式中的第2阶段(去富集VOCs,去除水、N2、CO2等)与第1阶段(去除水、N2、CO2等)整合在一起,大大简化了大气浓缩过程,且无需制冷,能耗低,也为不宜获得液氮的偏远地区提供了测试便利。 经多个实验室专业老师的测试验证,ENTECH 7200CTS和7200分析的线性相关系数、平均响应因子、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均良好。ENTECH 7200液氮制冷型大气浓缩仪与7200CTS非制冷毛细管柱捕集浓缩仪任您选择。 另外,本标准还对采样罐、罐清洗装置、气体稀释装置、浓缩仪自动进样器、流量控制器等也做了严格的要求。ENTECH 作为VOCs监测专家,仪器管路、采样罐等均采用专利硅烷化技术,为最新HJ759标准提高全套的解决方案。 现场采样相关产品:1900/1916多罐自动采样器、多规格采样罐、CS1200E罐采样器、Flow Professor流量校准器 进样器:7016D罐自动进样器、7032A自动进样器等 大气浓缩仪:7200大气浓缩仪、7200CTS非制冷大气浓缩仪 罐清洗产品:3108D/3100D/3112D自动罐清洗系统 稀释配标仪:4700高精度稀释仪

09

2021

/

04

< 1...141516...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