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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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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危险化学品危害及其防范与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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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危险化学品危害及其防范与处理方法
1爆炸品
爆炸品是指爆炸性物质、物品及可以产生爆炸或烟火效果的物质或物品。
绝对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且不能用带磨口塞的仪器;利用烘箱干燥爆炸性物质时,禁止关闭烘箱门、避免受热不均匀引起局部自燃,也可在惰性气体保护下干燥或用干燥剂干燥。对实验剩余的残渣物,要及时妥善销毁。一旦发生爆炸,使用以下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等。
叠氮钠发生泄漏时,应及时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2.气体
气体类危险化学品包括易燃气体(如氢气、一氧化碳、甲烷等)、非易燃无毒气体(如氮气、氧气等)、毒性气体(如一氧化氮、氯气等)。
这类化学品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会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因此,应尽可能在实验前弄清各种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实验的温度、压力等条件。实验中要远离其他发热体、明火、火花等,并在通风环境下进行。将气体充装入预先加热的仪器内时,应先用氮气或二氧化碳排空原来的气体,以防意外。实验结束后,应对实验剩余尾气进行处理后再排放。
易燃气体、有毒气体发生泄漏时,应将泄漏污染区人员迅速撤离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同时应切断火源,尽可能切断泄漏源,且要合理通风,以加速气体扩散。若发生燃爆,应尽快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可喷水冷却容器,并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采用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剂灭火。
3.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实验室在使用和储存这类试剂时应注意通风,并使它们远离明火、热源和氧化剂。另外,由于易燃液体的电阻率都很大,很容易积聚静电而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易燃液体的密度一般比水小,只能浮在水面上。所以易燃液体一旦燃烧,用水扑救不但无效还会起反作用。建议用泡沫、干粉灭火器或消防沙来扑救;若火势较小可用湿抹布盖灭或用沙子盖灭
4.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及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这3类物质在存放时应遵守不同的要求。如黄磷应存放于盛有水的试剂瓶内,并将试剂瓶置于沙罐中;金属钠应保存于玻璃瓶或塑料瓶内,用煤油封存,然后保存于沙箱里;实验剩余的化学品不可随意丢弃,应放人原试剂瓶中;对擦拭过此类化学品的滤纸、器皿也应当进行处理。另外,一旦该类物质发生燃烧,应迅速用沙子将其盖灭,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以免火灾进一步扩大。
5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性物质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这类物质通常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通常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这类物质应保存于阴凉的地方,并要远离烟火和热源。
一旦有爆炸发生,要戴防护面具。若处理量大时,要穿耐热防护衣。由此类物质引起的火灾,一般用水扑救。但由碱金属过氧化物引起着火时,不宜用水,要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砂子灭火。对用后剩余的此类化学品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倾倒。
在实验过程中,对于这类物质应遵循以下原则:避免与还原性物质或有机物}昆合;有些氧化剂不能与酸类接触;过氧化物应注意防潮;不同品种的氧化性物质也不能相互接触;有些氧化性物质不能与易燃固体接触。总之,在使用氧化剂过程中,应做到减少用量、稀释浓度、安全屏蔽、操作简单、远距离操作。
6.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毒性物质指经吞食、吸人或皮肤接触后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受伤或损害健康的物质;感染性物质指含有病原体的物质,包括生物制品、诊断样品、基因突变的微生物、生物体和其他媒介.
下面主要介绍实验室常见毒性物质的危害及其防范与处理方法。
1)脂肪烃类
脂肪烃类有机物主要包括烷烃、烯烃、炔烃、脂环烃及卤代烃。烃类有机物不饱和度越大,毒性越高;当烃上的氢被卤素取代时毒性增加,取代愈多,毒性愈高。在非烃类化合物分子中引人烃基,脂溶性增高,易于透过生物膜,毒性增强。某些金属或类金属被甲基化后,其毒性大大增强。在烷烃中,从丙烷到庚烷都具有一定的麻醉作用。虽然脂肪烃类的毒性较芳香烃类小,但长期接触仍需警惕。
处理此类化学品时应注意该类物质具有可燃性,不可随意放置在明处或倾倒,以防止发生意外。由于烃类多为气体或液体,因此在接触此类化学品时应防止吸人、食入和眼部接触。在使用该类化学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必要时加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一旦发生危害如化学品进入眼部,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若有进一步危害发生应就近就医,防止危害扩大。
2)芳香烃类
实验室最常见的芳香烃化合物是苯和甲苯。芳香烃化合物大都具有麻醉作用及抑制造血机能的毒性,可对神经产生毒性作用。芳环中氢被卤素取代的产物具有强烈的刺激作用;侧基上的氢被卤素取代时,产物对眼睛及呼吸道黏膜有极强的刺激性。
芳香烃类物质进入人体的主要方式是吸入。因此,在使用或接触苯环类物质时应采用相应的防护手段。短时间接触该类化学品可戴口罩以降低危害;如长时间接触该类化学品应使用防护面具等有效措施,同时应尽可能缩短与该类物质的接触时间,并在该类物质反应时尽量远离。
3)酚、醇
酚有剧烈的神经毒性,也可透过皮肤引起全身中毒,对皮肤有腐蚀性;氯酚对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对皮肤的毒害作用与苯酚相似。;醇类具有一定的麻醉作用,其中高级脂肪醇毒性较大。
此类化学品的中毒途径是吸人、食入和接触,其中最为严重的是食入。若为甲醇中毒,应立即将患者移离现场,口服1%碳酸氢钠洗胃,硫酸镁导泻;乙醇作为甲醇中毒的解毒剂能阻止甲醇氧化、促进甲醇排出,可将10%葡萄糖液配成5%乙醇溶液,静脉缓慢滴注。若误食酚类化学品,可小心放入软胃管,用植物油反复洗胃,直至洗出液无酚味为止,洗胃完毕后注入30%硫酸钠60~80mL;皮肤及口腔黏膜沾酚类物质处,用温水充分冲洗,再用肥皂水、乙醇或油类清洗;昏迷者可予吸氧,注射抗生素预防感染,静脉缓慢滴注5%葡萄糖溶液及生理盐水,防止循环衰竭,并减轻肾脏损害,促进毒物排泄。血压降低时应输血并适当使用升压药物。
4) 醛、酮、醌
若发生甲醛中毒应迅速脱离现场,静卧,保温,必要时吸氧;并应尽快就医,注意观察,防止肺水肿,必要时可应用糖皮质激素,对症处理,治疗并发症,预防感染。
5)有机酸
有机酸一般指羧酸、磺酸及其衍生物,主要对皮肤、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于一般的有机酸中毒,最常用的治疗方法是使用碳酸氢钠。
6)胺类及杂环化合物
胺具有碱性,易与核酸、蛋白质的酸性基团反应,易与酶发生作用。胺类主要通过皮肤、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人体,从而破坏血液造成溶血性贫血,损害肝脏引起中毒性肝炎,甚至导致癌症。
接触此类化学品时应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和呼吸防护用品,若食人此类化学品可以通过洗胃、清洗口腔等方法减轻危害,若已造成神经系统损害应尽快就医。
7)无机重金属盐
重金属盐类如醋酸铅、氯化汞、硫酸铜、硝酸银等都是蛋白质的沉淀剂。蛋白质是组成人体细胞的重要物质,人若吸收了重金属盐类,体内的蛋白质就会生成蛋白质盐沉淀物,人就会因蛋白质变性而中毒。中毒后如果立即服用大量鲜牛奶或蛋清、豆浆,可使
重金属与其中的蛋白质发生变性作用,从而减轻重金属对机体的危害。所以,在误食了重金属盐后,可以喝一些富含蛋白质的饮料,如:鸡蛋清、牛奶、豆浆等。
8)放射性物质
放射性物质可通过呼吸道吸入,也可经皮肤伤口或消化道进入体内,引起内辐射。
放射性物质的基本防范措施包括控制辐射源的量,防止放射源扩散;尽量增大与放射物之间的距离;利用屏蔽物质(如铅玻璃或铅橡胶等)吸收放射线、保护身体免受辐射。
9)腐蚀性物质
对腐蚀品的防范可通过使用抗腐蚀性的容器盛放腐蚀品;在使用腐蚀品时,应穿着适当的实验服,戴防护手套。在处理腐蚀品废液时,不可直接倒入钢制下水道内,而应另行妥善处理。
腐蚀品一旦腐蚀皮肤或衣物应立即做相应处理。如强酸腐蚀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5—10分钟,酸灼伤部位可用1%氨水或4%碳酸氢钠溶液洗涤或湿敷;如强碱腐蚀皮肤,可在患处涂硼酸,再用少量水冲洗;对于苯酚钠腐蚀,若为皮肤接触应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水冲洗皮肤至少15分钟;若为眼睛接触应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食入,应在患者清醒时立即漱口,口服牛奶、蛋清、植物油等并催吐、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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