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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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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达峰、碳中和、碳交易”到来,环保从业者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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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达峰、碳中和、碳交易”到来,环保从业者能做什么?

讨论这个话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下“碳达峰、碳中和、碳交易”的来源背景。

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1992年5月联合国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使气候系统免遭破坏的水平上。由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只是一项框架公约,没有规定具体的减排指标,缺乏可操作性,为此于1997年12月于日本京都召开的《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为各缔约方规定了有法律约束力的定量化减排和限排指标。

长期以来,我国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推动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减排。2020年9月,中国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此后的气候雄心峰会上,我国宣布了更具体的目标: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这就是“碳峰值、碳中和”提法的由来。

 

随后,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指出,生态环境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立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组织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全国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从国家层面,将温室气体减排的责任压实到企业,企业是减排的主体。全国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即将开始。

 

1 国内碳交易市场发展时间轴

 

以上就是“碳达峰、碳中和、碳交易”的发展历程。实际上,自2011年我国确定7个碳交易试点就已经进入碳交易元年,只是现在还是不少人对这个陌生的词汇有着模糊的印象。

以天津为例,201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1]4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气候[2011]2601号) ,天津市作为国家碳排放交易7个试点省市之一,制定了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2013年2月,《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获得市政府批准。2013年12月27日,天津碳交易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完成第1笔碳交易。

那么环保从业者能做什么?

一、环保咨询机构可开展政府端碳核查咨询和服务企业的碳交易咨询业务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生态环境部负责制定全国碳市场统一的制度、标准和技术规范,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数据报送、核查、配额分配、清缴履约等相关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配合落实相关具体工作。同时规定,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开展核查时既可以利用生态环境系统现有的队伍力量开展核查,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核查服务。

因此对于环保咨询机构而言, 可以开展相关的碳咨询业务,主要为协助政府端的碳核查咨询和服务企业的碳交易咨询两大业务。需要注意的是,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核查机构是需要资质的,采取政府统一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第三方核查机构。以上海市为例,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的通知(2020年12月25日),

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条件:

 

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碳核查人员条件:

 

二、环境检测机构与环保设备厂家可开展CO2监测及在线监测系统运维业务

说到碳排放,做碳资产管理、做碳交易,首先要知道的是碳排放温室气体的量。目前,国际上有2种监测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方法,一种是核算法,一种是CEMS在线监测测量法。(1)核算法:核算法就是通过活动数据(燃料消耗量、燃料发热量、原材料使用量等)、排放因子(包括单位热值含碳量或元素碳含量、氧化率等)计算CO2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2)CEMS在线监测测量法:CEMS在线监测系统是在排放企业的所有生产设备、排污设备等等装置上安装抓取系统,并实时上报数据。相比核算法来说,CEMS在线监测系统能够更好的实现碳排放核算的实时化、精准化和自动化,形成可追溯的实时数据,提升了碳排放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虽然国内很多电力、煤炭、钢铁、石化等行业由于环保、排污的要求,大部分已经安装了烟气排放连续系统。但是目前大部分的烟气排放连续系统,是没有监测CO2等温室气体的。因此,环境检测机构与环保设备厂家可多加开展CO2监测及在线监测系统运维业务,以及碳捕集和脱碳环保设备或环保处理工艺业务等。

时代抛弃你时,连一声再见都不会说,同样,当时代来的时候,也不会告诉你一声。学习没有止境,愿环保从业者一起学习,共同进步。

附:生态环境部给出的部分名词概念

1)温室气体:是指大气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为的气态成分,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

2)碳排放: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燃烧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以及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等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也包括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等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

3)碳排放权:是指分配给重点排放单位的规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

4)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5)碳中和:指透过使用低碳排技术或是碳补偿的方法(通过植树造林等方式吸收二氧化碳),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

6)碳达峰:指通过使单位GDP的碳排放增速小于GDP增速来实现碳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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